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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咨询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2-04-27 18:27:05 0人浏览
离婚纠纷咨询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发生离婚纠纷应该向有关人员咨询以下内容: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
4、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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