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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4-18 09:25:25 0人浏览
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订立动产买卖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是: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4、动产已经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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