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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归谁

更新时间: 2022-03-14 09:56:29 0人浏览
离婚房子归谁
律师解答
离婚时的房子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买的,归该当事人所有。如果是贷款买的并且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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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王艳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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