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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共同犯罪是怎么认定的

更新时间: 2019-11-28 14:30:10 0人浏览
绑架罪共同犯罪是怎么认定的
律师解答

绑架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如下:

1、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4、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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