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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敲诈勒索罪行为

更新时间: 2019-11-26 15:46:25 0人浏览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行为
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的行为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我们日常生活中,要特别注意这个罪名,因为你一不小心,可能就触碰这个罪名。比如维权打假,但是索赔过分超出损失范围,如果对方报案,则有触碰这个罪名的刑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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