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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0-09-02 14:14:24 0人浏览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试用期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一个月内就要签订,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超过部分应当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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