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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1-12-20 14:43:10 0人浏览
一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如果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前,或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此时次承担房屋为个人财产;如果继承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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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文律师
主办律师
王亚文律师

陕西-西安

擅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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