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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吵架可以做离婚证据吗

更新时间: 2019-10-15 15:49:07 0人浏览
长期吵架可以做离婚证据吗
律师解答

长期吵架不会做离婚证据。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二)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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