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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钱可以用吗

更新时间: 2021-12-08 14:27:06 0人浏览
注册资本的钱可以用吗
律师解答
注册资本的钱依法可以用于筹备公司的设立和注册登记。但如果公司设立登记失败的,则公司的发起人要对公司的设立费用承担清偿责任,还要对其他认股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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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灿律师
合伙人律师
张灿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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