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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5:04 0人浏览
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另行指定法定监护人代为诉讼予以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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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香律师
主办律师
黄春香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人格尊严、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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