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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书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21-10-26 14:35:11 0人浏览
诉前财产保全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诉前财产保全书的写法:
1、写明申请保全人或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请的目的和原因;
3、写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
4、写明申请法院的名称;
5、写明申请保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申请日期等。
法律依据
诉前财产保全书的写法:
1、写明申请保全人或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请的目的和原因;
3、写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
4、写明申请法院的名称;
5、写明申请保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申请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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