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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分贝测试标准

更新时间: 2020-07-15 19:28:33 0人浏览
扰民分贝测试标准
律师解答

扰民分贝测试标准:

1、“特殊住宅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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