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案件执行> 非法所得必须收缴吗?

非法所得必须收缴吗?

更新时间: 2020-07-21 10:50:30 0人浏览
非法所得必须收缴吗?
律师解答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对侵犯国有财产的案件,被害单位已经终止且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或者损失已经被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上缴国库。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黎名元律师
主任律师
黎名元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2697
已帮助
咨询我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