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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水弹枪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19-09-19 10:59:25 0人浏览
公安部对水弹枪的规定
律师解答

公安部对水弹枪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凡是和枪支结构类似十五厘米打穿纸的,都算违法枪支。

《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三条对枪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四)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五)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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