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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十级伤残赔偿

更新时间: 2020-07-31 09:19:10 0人浏览
劳务关系十级伤残赔偿
律师解答

劳务关系十级伤残赔偿范围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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