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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有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 2021-10-18 16:55:06 0人浏览
试用期员工有哪些待遇
律师解答
试用期员工有下列待遇:首先是工资待遇,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次是社保,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内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最后就是与正式员工一样的休假等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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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增宏律师
主办律师
何增宏律师

湖北-十堰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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