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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房买卖双倍赔偿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 2021-09-30 09:21:45 0人浏览
商房买卖双倍赔偿注意事项
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倍赔偿的注意事项是:买受人只有在提出解除合同时才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或者只有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才能提出双倍赔偿;买受人既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又要求双倍赔偿,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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