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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吗?

更新时间: 2021-09-15 18:13:15 0人浏览
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吗?
律师解答
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若经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会依法判离。且前述的婚姻关系破裂是指,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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