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法院可以协调吗?

刑事案件法院可以协调吗?

更新时间: 2021-09-14 17:27:01 0人浏览
刑事案件法院可以协调吗?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协调。刑事案件适用和解程序,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或者法院作和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