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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7-30 08:42:58 0人浏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要件一般有:
1、房屋具有可转让性。
2、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对于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真实。
4、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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