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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由谁签发

更新时间: 2021-06-17 09:12:33 0人浏览
软件著作权由谁签发
律师解答
软件著作权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依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登记申请。然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依法进行审查。最后,对审查通过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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