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0-06-01 14:04:42 0人浏览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律师解答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要约是表达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但是要约邀请如果内容确定的,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的,也可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何广辉律师
主任律师
何广辉律师

广东-惠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171
已帮助
咨询我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