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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 2020-06-28 10:14:56 0人浏览
试用期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过错而被解除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员工无过错的,则有补偿。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因此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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