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5-06 09:09:38 0人浏览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无处分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权利人对合同进行追认。权利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