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应该怎样进行偿还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应该怎样进行偿还

更新时间: 2021-04-28 08:52:30 0人浏览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应该怎样进行偿还
律师解答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偿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擅长:继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69432
已帮助
咨询我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