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医疗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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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擅自离院死亡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
    定不得擅自离院。当天住院期间没有家属陪护,午后输完液后,患者甲感觉病情好转,下午离院回家,当晚病情发作,感到后背疼痛等紧急入该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案件结果患者甲死亡后,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全面的诊疗、护理义务,没有发现患者离院出走,并且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0000元。医方认为,医嘱为住院需人陪护,但是没有家人进行陪护;患者私自离院,不配合医院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院不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患者甲和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患者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医院有护理义务,但并不承担完全的监护义务。患者甲离院后死亡属于意外死亡,不能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律师点评本案例中,患者擅自离开医院属于违反双方约定的行为,也是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进行治疗的行为,最终责任自己承担。诊疗活动是恢复健康的综合的诊疗过程,需要双方的信任与配合,如果患者不配合治疗,最终造成的损害后果可能自己要承担责任。
    泰安律师-李仁君律师 李仁君律师
    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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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案件,患方不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败诉
    丧失,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医方告知进行尸检,患者亲属签字拒绝尸检。二、案件进展患方认为患者既往身体健康,住院后进行诊疗过程中死亡,并且进行了咨询,医院应当承担完全的过错责任。因为双方对于赔偿争议极大,最终,患方诉至法院要求医方进行赔偿。在诉讼阶段,患方只是递交了自己陈述医方过错的材料,并且明确不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自己的陈述分析意见就足以证明医方诊疗行为的过错。三、案件结果在患者未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情况下,法院认定患方举证不能,判决驳回患方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患方上诉并且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二审法院不同意其鉴定申请,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律师点评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方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方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就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过错、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仅仅提供自己认为医方有过错的陈述就不进行鉴定,法院基本不会采纳,最终会导致不利的结果,与诉讼初衷相悖。
    泰安律师-李仁君律师 李仁君律师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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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诈骗?还是经济纠纷?律师无罪辩护,帮助企业家获得自由
    就接受了委托,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给予法律咨询,介绍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稳定嫌疑人的情绪,给当事人以信心。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37天内,对于刑事律师和嫌疑人来说,是一个黄金救援期,该期限内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从嫌疑人处亲口感知案件的事实经过、嫌疑人的基本态度和看法,帮助嫌疑人搜集证据,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申请对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等等。在该企业家被刑事拘留的30日内,我先后六次去看守所会见,详细听取其意见,帮助其搜集整理相关证据,通报案件进展。我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之后,形成了书面的律师无罪辩护意见,请求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嫌疑人,可以先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原来,该企业家等人与毛某某2022年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5000余万元),在合伙企业成立后的项目投资过程中,合伙人之间发生分歧和矛盾,项目投资陷入停滞,在毛某某提出退伙并提出巨额补偿请求,迟迟得不到妥善协商处理的情况下,毛某某以被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报案。遂案发。在法定期限内,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回复本律师。我深知,公安机关很可能将案件推给检察院,让检察院评判是非曲直。30日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呈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本律师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提交委托手续,向承办人提交了9页的无罪辩护意见书,提出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本案属于嫌疑人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请求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嫌疑人,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刑事立案,解除对相关账户的冻结措施(冻结了上千万的资产)。3月11日下午即嫌疑人被羁押进看守所的第37天,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嫌疑人的决定,嫌疑人走出了邹平市看守所,重获自由。嫌疑人看到来接他的律师,眼眶湿润了,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连声说:谢谢,谢谢,谢谢樊律师!帮助一个个当事人洗脱冤屈、重获自由。一声谢谢,一个拥抱,这就是对我们刑辩律师的肯定和激励。这就给了我们刑辩律师一直坚持下去的不竭动力!2024年3月13日
    泰安律师-樊忠钦律师 樊忠钦律师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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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期间患者猝死获得赔偿案
    第三天输完液后,中午突然感到胸部不适,没有任何意识,经过医院多科室会诊并进行抢救,患者经抢救无效去世,死亡原因:心梗。二、案件进展患者去世后,患方认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存在诊疗不到位等过错,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患方起诉后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因为未进行尸检,无法查清死亡原因,医患双方选择的第一家鉴定机构无法进行鉴定而退回。医患双方重新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后,召开了医患意见陈述会,最终鉴定意见认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果关系。三、案件结果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后,患方根据鉴定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赔偿明细,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和解结案。四、律师点评医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患者个体具有差异性。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专业、疑难、复杂的案件,对于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存在司法鉴定机构退回不能鉴定的情况,如果两次退回,患方就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后,对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及患者健康因素要进行综合的分析,以便选择最佳的维权途径获得最好的结果。
    泰安律师-李仁君律师 李仁君律师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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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三起案件,谈故意伤害罪的辩护
    碾压,争吵过程中,被告人用量地用的卷尺掷向对方,将对方的唇部砸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因被告人索要超过法律规定数十倍的巨额赔偿,多次调解未果。【本案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接受委托,经全面阅卷,辩护人发现伤情鉴定方面存在瑕疵,并作为重点辩护方向,案件由受理法院副院长亲自审理,经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后,同意了辩护人的重新鉴定申请】,休庭后受害人方自愿与被告人达成调解,被告人基于自己的权衡,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重新鉴定申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例二、夫妻之间发生的故意伤害罪案件。某区一对老年夫妻因长期感情不和,男方多次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并多次报警处理,2022年4月社区拆迁期间其二人因琐事再次发生矛盾,男方再次对女方动手殴打,女方在娘家人陪同下找男方理论过程中,用脚踢伤男方肋骨,导致其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律师担任女方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案件办理期间,其二人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期间辩护申请调取了女方的报警记录,【针对本案案情辩护律师提出了本案属于夫妻之间的轻伤害案件,受害人有过错,建议不予起诉的主要辩护意见】。并协助公诉机关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人民检察院对女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案例三、快递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发生的故意伤害罪案件某县一客户网上购物后,到快递经营点取快递时,发现其中一箱货物型号不符,拒绝签收该不符的货物,经快递经营者允许支付了其中一箱货款后,快递经营者又强迫其支付另一箱货款,否则已经付款的货物也不让带走,客户在抱着已经付款的快件离开的过程中,被快递点女士阻拦,双方争执不下,并均报警,民警到场后双方仍然不能达成一致,客户在抱着快递箱强行出门过程中,将快递经营者碰倒在地摔伤,经鉴定为尾椎骨骨折,轻伤二级。【律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律师,针对本案提出了被告人属于过失致人轻伤,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主要辩护意见】。因受害人坚决不谅解,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做被告人的认罪工作,本案被告人自行妥协,向人民法院认罪认罚并向法院缴存受害人的部分赔偿款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意见。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该条共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罪名的量刑从拘役或者管制到死刑,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量刑的幅度较大,也是较为常见的刑事案件。与故意伤害罪相关的司法解释较多,现行有效的解释及规定有二十余个,包括1.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5.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6.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7.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8.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9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10.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11.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12.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15.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16.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17.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18.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19.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20.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1.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22.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3.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4.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6.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全面把握,准确适用相关解释及意见规定。三、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方向及重点1.故意伤害行为是否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是否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2.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3.伤情鉴定是否存在问题,鉴定是否科学,受害人是否存在陈旧伤等。4.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况。5.被告人是否有立功表现。6.双方是否达成调解或者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以及不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不能取得谅解的具体原因。专业并全方位做好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工作。以上是本律师以2023年办理的三件故意伤害罪案件,以个案的办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学习所做的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2024年2月
    泰安律师-刘丙彬律师 刘丙彬律师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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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泰安市泰山区法院民事裁定书
    地:泰安市泰山区泰东路262号。法定代表
    泰安律师-马家强律师 马家强律师
    20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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