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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91320116598034087A 025-83686095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姚琪
  • 许可证号: 91320116598034087A
  • 颁证机关: 江苏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8-11-14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598034087A
  • 机构电话: 025-83686095
  • 上一年案件量: 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0
  • 机构地址: 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科学楼7-8层

业务范围

  • 环境污染物理化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以及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的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
  • 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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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发源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坚持实践、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严守“责任、诚信、公益、创新”的价值理念和“求实、求是、求精”的质量方针,利用综合性院校的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在土壤、固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开展工作,包括研究咨询、论证评估、风险防控、危废鉴别、环境监理、工程设计、设施运营、环境健康和安全专题培训等,已成为集环境规划、全过程咨询、工程技术服务及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环境科研服务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于2014年7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江苏省法院系统具有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行政鉴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8年11月,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成立了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理化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以及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的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等优质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司法鉴定所办公场所面积达2600多平方米,实验室面积达1085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鉴定仪器和检验设备,完善的实验室检测条件,雄厚的技术保障,并制定了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高水平司法鉴定专业人才队伍。现有执业鉴定人1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6人,硕士以上学历10人。同时邀请全国环保系统、检察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团体中具有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和学者组成了院内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定期举办研讨会议,为鉴定评估业务的技术及规划指明发展方向。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pH
2019-05-20 满意
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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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化学需氧量
2019-05-20 满意
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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