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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15:23:1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该按时召开股东大会,会在会上披露公司业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还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该按时召开股东大会,会在会上披露公司业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还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利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切都得通过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股东(大)会有定期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公司法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除法定的情形外,法律遵照意思自治的原则,赋予了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设定需召开股东(大)会事项的权利。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二、哪此人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于董事、经理等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提议权

  上述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人员要求、比例限制,表明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并不是可以随时、随便就能够召开的会议。只有当公司需要作出重要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时,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一般性、经常性的问题,可以在股东会的定期会议上解决。

  三、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主持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换言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是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一顺序的,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相关内容。综上,如果公司出现董事会成员不够、亏损过大的情况或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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