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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1 17:20:40 人浏览

导读:

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发起人和股东是可以成为共同被告的,只要是诉讼标的和共同权利义务的要就可以成为共同被告。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发起人和股东是可以成为共同被告的,只要是诉讼标的和共同权利义务的要就可以成为共同被告。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

  股东和发起人如果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双方有共同权利义务的要,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

  二、共同被告与第三人的区别

  共同被告因为共同诉讼的形式不同,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和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

  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

  1.争议的标的

  (1)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2)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独立请求权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诉讼地位不同

  (1)共同被告都是被告的地位;

  (2)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3.参诉方式不同

  (1)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

  (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三、共同诉讼人是否属于共同原告或属于共同被告

  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主要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可能是共同诉讼原告人,也可能是共同诉讼被告人。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发起人和股东能为共同被告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上文我们知道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股东和发起人是可以成为共同被告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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