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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6:33:53 人浏览

导读:

股权确认书在实践中的作用,相当于出资证明书,是由公司与股东之间订立的股权确认的文书。我们经常会碰到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并分配利润者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未有记载,而记载于公司章程、名册上的股东却不参加公司经营,还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登记,并参加公司经营者,但本人未实际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股权确认书在实践中的作用,相当于出资证明书,是由公司与股东之间订立的股权确认的文书。我们经常会碰到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并分配利润者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未有记载,而记载于公司章程、名册上的股东却不参加公司经营,还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登记,并参加公司经营者,但本人未实际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股权确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股权确认书是应该双方签字的,各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股权确认书在实践中的作用,相当于出资证明书,是由公司与股东之间订立的股权确认的文书。我们经常会碰到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并分配利润者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未有记载,而记载于公司章程、名册上的股东却不参加公司经营,还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登记,并参加公司经营者,但本人未实际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二、股权确认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几种情况及判断标准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

  但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确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与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的效力大致相同,在股权纠纷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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