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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9 11:45:5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生活当中可以看到,有的公司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设立了分公司的,那么在这个时候,想要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话,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我们在生活当中可以看到,有的公司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设立了分公司的,那么在这个时候,想要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话,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分公司登记管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整理的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分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有一定的流程,在异地注册的话需要就会稍微复杂一些。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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