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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心菜买卖合同纠纷
    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起诉时2023年9月14日的LPR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因生意往来相识,2023年初,被告表示其有渠道可以买到品质好且价格低的洋白菜,于是原告委托被告代为采购洋白菜,双方约定每斤洋白菜0.5元左右。2023年2月22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51000元,2月24日转账21700元,2月25日转账5000元,共计向被告转账77700元,但是被告接受货款后,仅于2023年2月26日向原告发了45840斤的洋白菜,按每斤0.55元计算,货款价值25212元。后被告不再向原告发货,扣除被告所发送洋白菜支出的人工费4584元以及框、黑网、网袋费用234元,被告应退还剩余货款4767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判如所请。原告向本院提交其身份证、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微信主页、微信转账支付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前述证据,本院已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该证据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作为本案定案依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刘某与庞某因生意往来相识,2023年初,刘某委托庞某代为采购洋白菜。刘某提交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载明:2023年2月22日,刘某以微信支付转账方式向庞某转账51000元,2月24日微信转账21700元,2月25日微信转账5000元,刘某向庞某微信转账合计77700元。刘某提交与庞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载明:2023年2月22日,庞某向刘某发送视频,刘某回复语音信息“都是这种菜吧”;庞某回复信息“是的”,并于当天晚上19时19分继续发送信息“收到定金五万”。2月25日,刘某发送信息“庞总,把那个过磅单给我发过来”,庞某回复信息“好的,等两分钟,等两分钟”,然后继续发送信息“人工45840x0.1=4584;框128;黑网28;网袋78”。2月26日庞某继续发送语音信息“卖两天应该可以卖完了吧”,刘某回语音信息“卖,可以卖,就是价格不行,费用太高。”。此后,庞某不再向刘某供应洋白菜,也没有退还剩余货款,刘某追索无果,遂提起本案诉讼。本院认为,刘某委托庞某代购洋白菜,庞某收取刘某预付款77700元后,向刘某供应了洋白菜45840斤,有刘某提交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刘某与庞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予以证明,本院据此认定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有效。本案争议焦点系洋白菜的价格问题,刘某主张按每斤0.55元计算,庞某主张按每亩4500元计算,已经供应了10亩洋白菜给刘某。刘某与庞某对各自主张的洋白菜价格均未能举证证明。根据2023年2月25日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载明的内容,庞某的微信中发送信息认可供应了洋白菜45840斤,并以此计算出所供应洋白菜支付的人工费、框费、黑网费、网袋费等费用,据此可推定双方所买卖的洋白菜系按斤计算,而非按亩计算,刘某陈述洋白菜的价格具有高度盖然性,本院予以采信。庞某收取预付款后向刘某供应洋白菜45840斤,折合价款45840斤x0.55元/斤=25212元,仍欠47670元(77700元-25212元一人工费4584元一框费128元一黑网费28元一网袋费78元)的洋白菜未供应,至今亦没有将47670元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庞某退还洋白菜剩余预付款47670元符合事实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因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八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的规定,庞某应向刘某支付剩余预付货款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应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庞某的违约程度,庞某应向刘某支付洋白菜预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立案之日2023年9月14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所欠货款47670元为基数,按立案之日2023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3.45%为基础,加计50%后即5.175%计算。刘某请求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起诉时2023年9月1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未超出上述计算的范围,本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庞某应向原告刘某返还预付货款47670元及预付货款的利息损失(利息以47670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992元,因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减半收取496元,由被告庞某负担。受理费原告刘某已预交,由被告庞某在履行本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刘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东律师 李东律师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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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因车辆受损维修不能使用而另行租车出行,费用如何确定?
    用,需要租车两个月用于上下班及出差,产生租车费两万余元,要求兰某赔偿。而兰某认为该费用过高,只同意赔偿部分,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王某诉至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虽然王某提供了租车单、费用支付凭证,但王某的月工资不到1万元,每个月的租车费却高达1万多元,不合常理,费用过高,故调整每天租车费为50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律师分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受损需要修理,在修理期间,车主或者车辆使用人有可能需要租车用于日常工作生活,产生租车费用,也称“代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代步费”实质称之为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对于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在事故中有责任的一方应向无责任的一方赔偿,至于数额多少,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根据事故车辆本身价值大小和一般使用用途来确定。一、租车代步的必要性、合理性原告主张被告赔偿租车代步费用,应考虑其必要性、合理性。比如是因其居住地与工作地距离远,且无公交车往返,确实需要租车作为交通工具上下班,或者不能乘坐营运客车,必须租车出行到外地等等。如果原告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距离很短,有公交车运营路线,则租车的必要性不一定存在。就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而言,要考虑租车费与原告收入的比例,假设原告月工资为5000元,而要求赔偿的每月租车费等于或者超过甚至远远超出其月工资,显然不合理,因为花费与收入相等或者超过工资收入的租车费用于上下班,不符合日常生活消费的习惯,更不符合常理。二、事故车辆的价值及租赁车辆的价值事故车辆需要修理而租车,租赁车辆的价值应与事故车辆相差不大。如果事故车辆的价值为15万,而去租赁一辆明显高于事故车辆价值的车辆替代,比如租赁一辆高档的豪华车辆,有故意加大租车费的嫌疑。三、租车代步的事实及费用支出应有证据证实比如与租车行的车辆租赁合同、租车单、租车费的支付凭证,比如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等)至租赁行。交车时注意在交车单或者还车单上注明车辆的归还日期、公里数等。四、诉求的“代步费”损失不应明显过高在原告主张的租车费不合理且过高、法律对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无明确标准的情况下,一般以本地同类司法判例为参考,基于“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的考虑,由法院酌情调低,一般为30-100元。比如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2019)桂民申1679号民事裁定书中对原判认定的每日交通费为50元予以认可、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19)桂1002民初707号判决书调整为80元/天、(2021)桂1002民初1310号判决书调整为30元/天。五、如果投保商业商,诉求的“代步费”应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如果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损失的范围,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保险限额(比如限额为1000000元)内赔偿。
    黄荣高律师 黄荣高律师
    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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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不履行治安管理法定职责败诉
    由对赵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对此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县公安局办案超期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未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治安处理决定。张某书面向县公安局提出要求对赵某殴打其重新作出治安处理决定,对赵某进行治安处罚,但县公安局迟迟不处理。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要求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赵某殴打其重新作出治安处理决定。法院认为,县公安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复议决定书撤销,该复议决定书已经生效,故之前的不予处罚不复存在,县公安局应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即对赵某殴打张某重新作出处理,故判决县公安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张某被赵某打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公安机关有治安管理的法定职责二、公安机关的不予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后,应重新按法定程序再作出处理决定三、最高人民法院的类案认定公安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为违法最后,如果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负责人、经办人或者相关人员签收,留存回执,必要时,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申请,留存邮寄凭证。另外,复议机关在撤销行政机关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时,建议同时责令该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当事人就不必另行通过行政诉讼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从而避免当事人讼累,不浪费司法资源。
    黄荣高律师 黄荣高律师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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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心梗后就医,医院诊治不当死亡,承担同等责任赔偿48万元
    体就为患者开具了心电图、胸部CT检查。患者拿到报告单,返回急诊科,B主治医师查看报告后,临床诊断为胆囊炎、急性胰腺炎、脂肪肝、胃溃疡,并按照上述诊断开具处方。患者遵医嘱服药后,病情没有缓解反而胸痛进一步加重,遂在家人陪同下于当天18时许紧急到医方急诊科复诊,C主治医师初步检查后收入心内科住院。18:39患者在办理完入院手续后突然出现意识丧失,面色口唇紫绀,四肢强直,呼吸心跳骤停,医方予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电击除颤等治疗措施处置,患者经抢救无效20:12宣告死亡。患者死亡后经广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患者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心肌梗死致死。【办案经过】经患者家属委托后,主办律师综合分析相关病历资料认为,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存在以下诸多过错:首诊医师的诊疗行为不规范,没有对患者进行基本生命体征检查和必要的体格检查;没有对患者胸部疾病进行相关鉴别诊断的进一步检查,也没有留置观察,明确诊断。医方上述系列过错与患者终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心肌梗死致死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鉴定意见】经广西某司法鉴定所认定,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同等作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50%。【案件结果】当事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医方赔偿48万元。【律师点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如能及时送医院救治,大多数患者的预后还是不错的。关键是患者从起病到救治的时间越短越好,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如能在急性心肌梗死发生120分钟内,尽早溶栓或介入(PCI)手术开通闭塞冠状动脉,就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心肌缺血坏死,拯救更多心肌,拯救生命,改善预后。本案中,医方在患者首次就诊时,在未能明确诊断时,未建议患者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也未建议患者留院观察,导致未能及时确诊,错过了救治生命的黄金时间120分钟,最终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结果。
    黄柳斌律师 黄柳斌律师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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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诈骗行为有哪些
    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二、医疗纠纷责任原则有哪些医疗纠纷责任原则有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的调整范畴。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黄柳斌律师 黄柳斌律师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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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标准
    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法律快车提醒您,患者一方对存在医疗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三款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三、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黄柳斌律师 黄柳斌律师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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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因外遇离婚能要求精神赔偿吗因外遇离婚能要求精神赔偿,但是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因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有外遇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起诉离婚后准予离婚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三、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一)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二)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三)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因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的法律知识。一方有外遇而另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得到要根据实际情节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寿玲律师 寿玲律师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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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信用卡债务账可以转移吗
    ,属于自己消费所带来的债务的属于个人债务,不可以通过转移给对方的方式让对方承担自己的个人债务。一、离婚信用卡债务账可以转移吗离婚信用卡债务账不可以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信用卡债务算共同债务吗离婚信用卡债务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离婚就算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三、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债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寿玲律师 寿玲律师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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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钦州拆迁安置法律知识
  • 钦州拆迁安置法律专辑
  •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以保障被拆迁人权益。
    农村房屋拆迁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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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包括初始登记和房屋拥有权证分配。办理材料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拆迁赔偿协议书、被拆迁人身份证等。办理费用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手续费等。
    动迁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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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棚房被强拆如何上诉赔偿
    大棚房被强拆如何上诉赔偿
      大棚房被强拆不是上诉赔偿,而是起诉赔偿,流程包括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等。起诉赔偿材料包括强拆决定书及相关文件、起诉状、身份证明等。注意事项包括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损失评估等。
    强制拆迁诉讼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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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拿产证后多久可以出售
    动迁房拿产证后多久可以出售
      动迁房拿产证出售一般没有期限限制,但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需要等待五年,具体期限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售流程包括到房管部门网签、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去地税局缴纳契税等。
    动迁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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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买卖动迁房需警惕!在交易过程中,务必了解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合同内容要明确,避免法律风险。过户手续要及时办理,确保权益。遵循这些注意事项,让动迁房买卖更安心。
    动迁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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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争议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本文详细解析了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及拆迁补偿协议诉讼适用的法律,帮助读者了解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拆迁补偿协议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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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无明确约定产权归属的,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拆迁房怎么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拆迁房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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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
    行政强拆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司法强拆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不满意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制度设计。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司法强拆的相关知识。
    强拆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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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
    拆迁人违约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被拆迁人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拆迁人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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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赔偿 离婚
    拆迁赔偿 离婚
    被离婚赔偿的具体金钱数额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我国只对离婚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况有严格规定,例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那么拆迁赔偿 离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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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法规
    拆迁法规
    拆迁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极为常见的,强制拆迁来说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强制拆迁并不是政府部门肆意乱来的,它必须严格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拆迁法规?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拆迁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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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离婚能分户吗
    拆迁离婚能分户吗
    很多女生结婚后,都会把自己的户口迁到男方那边去,但是世事难料,如果日后夫妻离婚后,就涉及到一个户口的问题。那么拆迁离婚能分户吗?离婚户口本分户有哪些条件?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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