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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涛律师 合伙人律师
擅长:证券投资、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有限公司解散后,股东无法组成清算组的,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
周晓松律师 主办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公司用内容虚假的注销清算报告取得公司注销登记后, 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程泽洪律师 主办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明素娜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李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公司企业、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
李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公司企业、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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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法律知识
全国公司清算律师文集
03/29
20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面临严重经济困难;(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企业在实施裁员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此外,公司还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裁员需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裁员是
周清智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人格尊严,互联网纠纷,劳动纠纷
02/26
2024首先,民商事审判应正确处理司法与行政的关系。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我国现行公司法确立的股东出资基本制度,基于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认缴的数额及缴付时间是进行了公示的,是任何人包括债权人可以看到的,是政府允许且鼓励的,在这一问题上,不存在司法监督行政的问题。故股东认缴期未届满时,股东未缴纳出资的行为合法并不违法。其次,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公司认缴制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时金凤律师 擅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01/24
2024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律师补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的方式有哪些?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
黄维宝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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