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想从教育培训机构辞职,但是在找工作的APP上,我应该怎么处理 1小时前
答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问 怀疑村集体账目问题该怎么办 昨天22:50
答 你好,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问 个人起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昨天14:05
答 你好,起诉需要对方的户籍信息,起诉状和证据
问 你好,我在武汉,我有一个从网上交的学费9933元,宁波线下课,没有去学... 昨天12:41
答 买卖合同纠纷,根据网上签订的合同来处理
问 新房刚准备装修,楼上地面贯穿性开裂十几米,开发商只答应维修,这种情况可... 前天 18:30
答 如果是楼上住房装修造成楼下住户房屋出现裂缝的,楼下住户可以要求装修方进...
问 你好,判了拘役,在等通知 前天 16:26
答 您好,您这边是需要上诉吗?
问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线等答 谢谢 前天 16:18
答 您好,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写明你们对于财产的归属情况的,请问目前是什么原因...
? 在路边租房子,5岁的孩子在乡村公路边,被车从脚背上碾压,小腿骨折开车要... 33分钟前
答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
? 上一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按%12上的现在单位也是%12上的中间没有断。为什... 33分钟前
答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 当事人打了对方之后,过了一天以后警察过来做口供,我想问一般做完口供以后... 47分钟前
答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
? 2020年6月本人新买CT5在深圳高速公路上被对方追尾,交警判定对方负... 57分钟前
答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
? 他是一手转租的开发商的,在我房子没到期前,开发商把房子卖了,我的装修费... 1小时前
答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我中指指骨折了还没鉴定我:快到退休年龄了怎么办 1小时前
答你好,报警或协商解决皆可
? 开车闯死人了需要坐牢么?对方要求保险以外的赔偿。如果不给对方起诉会判刑... 1小时前
答开车撞死人是否要坐牢要分情况来确定。一般是需要坐牢的,交通肇事罪的最低...
问 未成年盗窃罪拿到了谅解书会不会起诉 前天 22:15
答 你好,需要看实际年龄,以及退赔退赃没有
问 公司交的社保怎么查询不到? 前天 17:17
答 您好,可以找税务局咨询一下。
问 公积金买高,费用多出来部分个人承担,违法吗 前天 15:54
答 您好,个人承担按一定比例承担不违法
问 开除留用人员能否计发降温费? 前天 15:33
答 您好,降温费明确约定在工资结构中的话是可以主张的。
问 1993年上班,单位2006年才开始缴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 前天 15:10
答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
问 我在京东买了一个鱼竿,然后他质量有问题,我拿回来上轮子的时候 他不给退... 06-29 09:27
答 您好,您可以向京东平台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问 如果没有过本科线能上定向培养医生吗? 06-29 04:32
答 您好,可以询问招生办的
黄冈地区
蕲春县律师案例
2022-06-150次
,住上海市宝山区***********,公民身份号码:42102219**********委托诉讼代理人:程世波,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桃林,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吴**,女,19**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青山区************,公民身份号码:4201071**********.原告杨*与吴**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杨*与被告吴**自愿离婚;二、婚生女杨**随被告吴**生活并由其抚养,原告杨*自2022年6月起每月支付婚生女杨**抚养费7000元,至婚生女杨**独立生活时止;三、在不影响婚生女杨**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原告杨*可随时探望婚生女杨**,具体探望时间、方式由原、被告自行协商;四、坐落于江苏省****************(房产证号:昆房权证花桥字第********号)的房屋一套归原告杨*所有,原告杨*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被告吴**房屋补偿款800,000元;五、原告杨*在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生物新技术(深圳)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投资占股的公司股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归原告杨*所有,原告杨*支付被告吴**股权补偿款200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22年6月8日支付1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00元,若原告杨*有任何一期款项未履行,则被告吴**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吴**不得再就上述公司的股权向原告杨*主张权利;六双方个人名下的存款、基金、保险归各自所有;七、双方个人名下的债务各自负担;八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6,600元,由原告杨*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董凌山区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法官助理雷岑岑书记员饶蕾一1--
2022-06-110次
个月期间甲乙丙丁自称输给王某等三人近十万元,并怀疑王某等三人“斗笼子”。甲乙丙丁一边购买窃听设备希望通过窃听收集证据,一边于打麻将场所查看麻将希望找到蛛丝马迹。2017年12月某日,甲乙丙丁约王某等于汉江租船游玩后吃饭打牌,王某一方应约另邀二朋友登船,甲方另约多人登船。船至江心,甲方宣布王某等打牌“斗笼子”,王某等否认,甲方及邀约人员对王某使用暴力,最终王某一退款3万元,王某二退款3万元,孟某承诺退款3万元。王某一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指控甲方涉案人员构成抢劫罪,量刑建议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案件结果]法院最终采信律师观点,认定甲某等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决甲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宣判后检察院未作进一步抗诉,判决已生效。[法条比对]控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辩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辩护词(甲某)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接受甲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参加诉讼,辩护人现针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观点请求合议庭予以采纳。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涉嫌刑事犯罪不持异议,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涉嫌抢劫罪定性不当,本案被告人甲某的行为应按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定性为非法拘禁罪。(一)本案事实及分析1、案前行为及分析不可否认,公诉机关《起诉书》已经对本案起因进行了较为客观的概述,辩护人因此不再赘述。在此,辩护人想提请法庭注意的是:《起诉书》查明案件前期事实所涵盖的被告人的主观心态与犯罪动机,即四被告人(乙某、甲某、丙某、丁某)为什么要去实施窃听并录音?为什么要向被邀约其他同案犯陈述冲突事由?是无中生有、还是多此一举?结合在案证据,从四被告人多次稳定的供述并印证其案前行为,可以明确的是四被告人始终认为三被害人在打麻将过程中“斗笼子”(作弊),四被告人需要收集作弊证据并最终以索回所输的赌资作为终极目标。进一步说,如果四被告人以非法占用作为犯罪目的,那么其购买窃听器实施窃听并录音并向被邀约其他同案犯陈述冲突事由都显得无关紧要、多此一举,但实际案情恰恰相反,四被告人的一系列前期行为能够充分印证其后续行为的主观心态与犯罪动机,即并非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2、案中行为及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四被告人及邀约的同案犯与被害人及其邀约的朋友在人员数量上形成绝对优势时,四被告人及同案犯并没有针对三被害人之外的被害方同行人员索要钱款,即全部被告人针对的对象始终为特定对象,进一步说,就是四被告人认为赌博作弊赢取四被告人钱款的三名被害人;其次,在四被告人索要赌博所输的赌资之前,四被告人同样就被害人打麻将作弊进行了宣告,并将窃听所获取的录音给被害人播放收听,该案件细节有各被告人与被害人笔录相互印证,再次说明四被告人索还所输赌资的前提是自认为被害人打麻将作弊赢取其巨额赌资;其三,四被告人并没有对被害人超出所输赌资之外的财产进行任何索要或控制,比如被害人各金融账户的余额,又比如被害人王某二驾驶前往的宝马轿车,该细节进一步说明,四被告人始终以自认为所输的赌资作为索还对象,而非被害人的当场任何可控财产;其四,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各被告人对部分被告人录制船上一系列视频持支持态度或放任态度,相信其初衷肯定不会是为了帮助司法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或证明自身罪责的加重,而恰恰是想保留一份行为正当性的证据,即希望凭借视频证明被害人打麻将作弊并证明其索还赌资的正当性,尽管该视频的证明目的最终适得其反,但追根溯源应当更加能够印证四被告人的主观心态与犯罪动机。3、案后行为及分析其一,在案证据显示,2017年12月21日案发当晚,被告人丙某通过支付宝转给被告人乙某5000元。同时,以各被告人供述的所输赌资作为参考,被告人乙某供述所输赌资最多,被告人甲某所输赌资最少,故此针对当天索还的6万元赌资,甲某没有参与分配,而该转款情节也再次印证各被告人的损失弥补心理。其二,从被害人报警诉称以及被害人的后期笔录、证人Z某的笔录,可以反映本案的受案过程及本案部分事实,即被害人W某最初的报警控告为“被人敲诈3万元”,到2018年1月25日的公安机关办公地点的调解,以及后期的侦查人员以“被抢”作为预设问题的前提,都足以反映本案的变化轨迹与侦查机关缘木求鱼的侦查方向。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侦查方向的不当导致了本案相关罪名争议核心证据的缺失。(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三)本案焦点与法律适用的选择如前所述,本案中各被告人的的主观心态与犯罪动机已经一目了然,那么,结合前述法律规定,被告人抢劫对象是否是其所输的赌资,是否超过其所输的赌资,必将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以及本罪与他罪的分水岭。1、被告人所抢钱款是否超过其所输的赌资是抢劫罪名是否成立的核心。在案证据显示,各被告人的供述与各被害人的陈述相去甚远,但四被告人对于所输赌资近十万元的供述均较为稳定。虽然本案三被害人对各自输赢的陈述与四被告人的供述大相径庭,但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是否能以被害人的陈述而否认四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是否能以四被告人没有证据证实其输钱总额而认定其构成抢劫罪?显然不能!因为侦查机关并没有查清四被告人输钱总额,那么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以及被告人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原则,本案结论必然是证实抢劫罪的证据不足,而推定抢劫罪更加不能成立。2、能够进一步印证的是,四被告人就所输赌资近十万的事实其于事前、事中均有告诉所邀约同案犯、在场证人。同案犯戊某、己某、戊某、辛某的证词能够予以印证,证人吴某、熊某亦能够予以印证,而尤其需要提到的是被害人亲属叶某、姜某、杨某等证人同样印证各被告人索还钱款的事因。以上证据说明四被告人存在打麻将输钱的情况,其抢走被害人6万元,自认为是以所输赌资为限。换句话说,被告人因主观上认为被害人有错,其要回的仅是自己的财物,被告人主观上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实施对被害人的拘禁、殴打行为,其没有产生抢劫犯罪中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3、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对于孟某之婿叶某承诺给付但最终未兑现的3万元不应当作为本案的犯罪金额。其一、该3万元按双方谈判内容可知,无论从双方对钱款性质的认识还是从约定的给付方式,更符合法律关于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定性;其二、假定以本案指控的抢劫罪罪名作为前提预设,那么该并未兑现的3万元认定为抢劫金额,必将因并非当场取得财物而使抢劫罪名的预设陷入自相矛盾的悖论之中。4、在此,还有必要补充的是,法律规定关于“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为抢劫对象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并不必然以被害人是否作弊赢钱作为该法律适用的考量条件,辩护人以为本案如过于纠结被害人是否作弊将舍本逐末而陷入法律的狭隘解释之中。而另一方面需要强调的是,本案被告人及同案犯实施的暴力也仅是非法拘禁罪关于量刑情节的考虑,并不导致案件性质及罪名的必然转化。(四)本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1、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看,抢劫罪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是刑法打击的一种严重刑事犯罪,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在本案中,四被告人在赌博中与被害人发生纠纷,在协商不成时,采用暴力手段强行索回赌资并致一名被害人轻伤,该行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与典型的抢劫犯罪相比,差异明显。罪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其要义是应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而确定与之相当的罪名和刑罚。如对各被告人的行为定抢劫罪,不仅与其行为性质不符,且所处的刑罚与其所犯罪行亦会明显不相适应。具体到本案,如将涉案金额确定为抢劫金额,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明显畸重。如定非法拘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属罪刑相当。2、从社会效果看,如对各被告人的行为定抢劫罪,容易使人误解,以为赌博赢的钱,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我国法律规定赌博违法相悖。此外,刑罚的根本目的是教育改造罪犯,对各被告人的行为以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足以实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如以抢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处罚过重,浪费国家的监狱资源,还使罪犯长期服刑,从而产生对政府、社会的对抗情绪,不利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二、从案件具体情节而言,被告人甲某依法具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请求法院不以抢劫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而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依照刑法的其他规定处罚。2、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属于其对法律认识的范畴,并不影响其自愿认罪的主观态度,因此请求法院按照自愿认罪的规定酌情对其从轻处罚。3、被告人真诚悔罪,自愿向被害人退赃。综上,恳请法院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治病救人的方针,结合被告人悔罪诚意等因素考虑,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请求法院对被告人甲某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辩护人: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唐俊凌律师2019年1月15日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2022-06-110次
A某因不满工作待遇问题将某1路、某2路两处移动光交箱内的尾纤乱拔、乱插,致使该区域正在使用的124户断网4.1小时至24.54小时不等,影响范围为1094.9(用户*小时)。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A某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即:(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的。A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适用]《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的;(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二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的;(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一审结果]因被告人自愿认罪,加之被告人赔偿被害单位2000元并取得谅解,一审辩护律师提出罪轻辩护,并力图争取缓刑,一审法院判决A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未采纳缓刑辩护意见。[介入经过]实话实说,A某配偶经朋友介绍给我打电话时,我并不了解案情,我只是简单问了一下上诉期及一审承办法官姓名。当听到是我非常敬重的L法官主审,Z法官承办时,我并不如何看好上诉,但敬业精神还是促使我想看一下一审判决书。正所谓“隔行如隔山”,针对仅仅只有两页纸的一审判决书,而不得不查阅了大量的关于电信通讯的法律法规,尤其部门规章,对于阅读多遍后仍然难于理解的专业术语则继续扩大知识搜索范围。可以说,用生吞活剥来形容当时对电信行业专业知识的恶补并不为过。当然,就本案来说,最终运用于辩护的已经是冰山一角。因为功夫不负有心人,对A某无罪的判断越来越清晰,上诉的观点与理由也呼之欲出。[二审结果]我与合办律师提出的上诉请求是明确的,即撤销一审判决宣判A某无罪。几经交涉,最终二审法院未能直接改判,而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结果]发回重审后,新的承办法官非常重视律师观点,但对于法律之外的专业知识依然持有审慎的态度,先是征求电信行业意见,接着征询电信管理行政单位,从市级到省级,直至由省级电信管理行政单位向北京专业机构去函征询,最终确定了明确意见。此后,一审法院为被羁押八个月之久的A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并最终及时作出了无罪判决。[量变质变]可以说,按照法律规定,原一审在认定A某有罪的前提下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半,一审法院是有悲悯之心的。而导致本案错误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各方面对法律知识之外的专业知识的畏难情绪。接受委托后,我与合办律师带着A某签字的上诉状怀着尊敬之心与一审法官进行了当面沟通并提交上诉材料,我们代表A某表达了对一审法官的感恩,但同时提出本案是一个质变的问题,而不是一个量变的问题。一审法官非常坦诚的激励我们继续将该案案涉专业知识吃准吃透,由此我进一步看到了我所崇敬的该法官的襟怀与担当!附:重审辩护词一审(发回重审)辩护词(A某)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A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发回重审)辩护人,为A某被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进行辩护。辩护人完全同意A某案之上诉状、二审辩护词所陈述的理由,认为被告人A某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补充辩护意见如下,请合议庭审查、采纳:一、A某的行为并不足以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追诉标准。(一)关于法律规定及相互渊源刑法(1997)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法释21号)(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一条对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危害公共安全”列举了五种情形。第五条规定,本解释中规定的公用电信设施的范围、用户数、通信中断和严重障碍的标准和时间长度,依据国家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经查,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公用电信设施的用户数、通信中断和严重障碍的标准和时间长度。《办法》第五条规定,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监管部门)按照A类障碍、B类障碍、严重障碍、事故和严重事故(五个层级)的网间通信障碍分类对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予以监督管理……(三)严重障碍:1.发端网络的呼损:……影响到发端网络5000以上用户;2.受端网络的来话接通率:……影响到发端网络5000以上用户(含异地用户);3.发(受)端网络的呼叫建立时延:……影响到发端网络5000以上用户(含异地用户);4.发(受)端网络的断话等异常现象:……影响到发端网络5000以上用户(含异地用户);5.网间互联中继电路的负荷:……影响到发端网络5000以上用户(含异地用户)。本办法所称严重障碍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不属于事故和严重事故的情况。很显然,《办法》所确定的“严重障碍”须达到“……5000以上用户”。结合本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将某1路、某2路两处移动光交箱内的尾纤乱拨、乱插,致使该区域正在使用的124户断网4.1小时至24.54小时不等,影响范围为1094.9(用户×小时)”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办法》所确定的“严重障碍(5000以上用户)”的程度,即排除了《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项之前半句的适用。《办法》第五条之“(四)事故”与《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表述完全一致:“1.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2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5万(用户×小时);2.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2小时以上不满12小时。本办法所称事故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换言之,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达到《办法》所列举的网间通信障碍五个层级之“(四)事故标准”,才足以按《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或第四项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本案罪与非罪的分水岭。结合本案,被告人A某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即《办法》第五条)所确定的“(三)严重障碍”程度,又何谈“(四)事故”的程度呢?即排除了《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结合该法条第三项“(用户×小时)”的规定,该第二项规定的下限应当为2000(用户×小时)。结合本案原一审判决认定的“致使该区域正在使用的124户断网4.1小时至24.54小时不等,影响范围为1094.9(用户×小时)”,显然能够说明两个问题:1、单纯用户数量上124户远远不足2000户的用户范围;2、影响范围总量上1094.9(用户×小时)亦不足2000(用户×小时)。即排除了《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适用。至于《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造成火警、匪警……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被告人A某行为的危害后果显然也没有达到。因此,在法律规定层面上,被告人A某行为之危害后果明显低于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硬性指标,根本不足以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关于专业术语的理解及“事故标准”的进一步解读《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与《办法》第五条之“(四)事故”标准的表述完全一致:“1、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2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5万(用户×小时);2、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2小时以上不满12小时。本办法所称事故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1、“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该法条显然对立案追诉标准设定了三个充分必要条件,即:第一、“本地网范围”是该法条设定的必要地域条件;第二、“网间通信全阻”或“(网间通信)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是该法条设定的三种必要危害状态条件;第三、“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是该法条设定的必要危害(时间及用户)范围条件。2、本案的“本地网范围”应当是指以“0710”为某某市长途编号区范围内的全部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第七十三条规定,……电信用户对交纳本地电话费用有异议并提出要求时,拒绝为电信用户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信息产业部9号令《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互联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在下列电信网间的互联:(一)固定本地电话网;(二)国内长途电话网;(三)国际电话网……(七)互联网骨干网……。二者的规定显然能够相互印证对“本地”范围的确定,而进一步以《互联管理规定》所列举的“固定本地电话网”则可以明确“本地电话网”为“长途编号区范围的电话网”,即以“****”为某某市长途区号范围内的全部地区。。3、“//网间通信全阻……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从主体上说,不仅需要移动公司一家电信业务经营者,还需要与其产生业务互通的另一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如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从客体上来说,被告人A某所破坏的“某1路、某2路两处移动光交箱”只有属于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时的物理接口点时才会存在导致网间通信全阻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之可能,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某1路、某2路两处移动光交箱”属于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时的物理接口点。论述如下:关于“电信网间互联”:《电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前款所称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础电信设施并且在电信业务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能够对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电信业务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的经营者。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条网间互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网间互联协议的,……协调机关应当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和提出的网间互联方案作出决定,强制实现互联互通。《互联管理规定》第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互联,是指建立电信网间的有效通信连接,以使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用户能够与另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用户相互通信或者能够使用另一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各种电信业务。互联包括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实现业务互通的方式,以及两个电信网通过第三方的网络转接实现业务互通的方式。(二)互联点,是指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时的物理接口点。(三)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础电信设施,并且所经营的固定本地电话业务占本地网范围内同类业务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能够对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电信业务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的经营者。(四)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外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从上述法规不难看出,电信网间通信必须依托于两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网间通信全阻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则必须破坏两个电信网网间互联点(直接相联时的物理接口点)。4、通信词典明确,关口局,即GateWayMSC(一般简称GMSC),主要起汇接功能。关口局是不同运营商之间互通的。汇接局是各个端局通过中继的方式汇聚到一个局点,再上行到关口局或长途局。关口局就是和异网联接的,用于不同运营商之间通信的。结合本案,首先,本案案涉的某1路、某2路两处光交箱属于某公司某分公司下属设施,显然不属于《互联管理规定》所定义的互联点,不具备网间通信技术功能;其次,本案案涉的两处光交箱属于通信末端直达终端用户,也不属于网间通信或关口局的概念范围;其三,原一审判决所明确的“该区域”与《司法解释》之“本地网范围”显然属于某具体路段与某某市两个存在天壤之别的区域范围;其四,网络通信虽然存在信息互动,但必然依附于发送端与接收端的确定,而以接收末端损害而言,显然不可能存在逆流而行造成前端损害,即不可能造成整个某某市本地网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的危害后果。因此,被告人A某的行为显然无法达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所要求的地域范围标准和危害后果标准三、本案相关证据瑕疵足以再次说明本案指控被告人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不能成立。(一)本案缺乏相关核心证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网间通信障碍申告单》这一核心证据有严格的要求,但本案一审中并没有相关证据支持。(二)本案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判断网间通信是否形成障碍及障碍级别的直接证据。不可否认,本案证据材料中(证据卷16页),证人刘某某的证言表述“是属于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但对于如此严肃而专业的问题,以只有高中学历且没有提供任何专业技术资格以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被害单位一名普通员工而言,该回答显然超越其作出该证言的能力范围,更不符合法律关于程序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所谓举重以明轻,原一审判决如以一个普通证人证言来定罪,明显轻率。四、被告人的行为也不构成其他犯罪。《司法解释》第三条还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结合本案,一审认定“被告人将某1路、某2路两处移动光交箱内的尾纤乱拨、乱插,致使该区域正在使用的124户断网……”、“案发后,被告人A某赔偿某分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取得某分公司的谅解”……被告人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也不构成盗窃罪。五、本案显然属于单纯用户通信中断事件。最后,辩护人愿意以一个不恰当的类比来阐述本案的罪与非罪。比如辩护人因不能上网而以为自己能够维修障碍,然后至小区光交箱处擅自进行了拨插,又因不确定哪条线路属于自家线路,导致拨插其它线路并致相邻用户断网半小时,那么试问,是否因为辩护人的行为导致其他用户直接影响范围不满5万(用户×小时)而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深信,答案是明确的,也是正确的,即辩护人肯定不构成犯罪。因为答案来自于法律的严谨、来自于法治的追求、来自于每一位司法人员对罪责刑相适应的内心确信!辩护人: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唐俊凌律师2019年11月16日附: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124.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997]主席令83号)2、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案解释[2004]法释21号)(2005-1-11施行)(简称《司法解释》)3、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2005-8-1公布施行)(简称《办法》)4、电信条例[2000]国务院令291号)(2014修一)(2016修二)5、《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2001]信产部令9号)(20010510施行)(《简称互联管理规定》)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蕲春县律师文集
2020-12
29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为《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其次,当事人达成的合同解除协议没有关于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视为守约当事人放弃了该项权利,对当事人自行放弃民事权利,法律没有干预的正当理由。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流程一:通知对方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流程二: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合同解除的方式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放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协商解除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解除协议无效,当事人仍要按原合同履行义务。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所谓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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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劳动合同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还有一项内容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加以注意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经比较多了,在实践工作中相关处理也比较成熟和规范。这里需要着重谈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责任,具体有: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违反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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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二、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2、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不论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到底多长,只要是一方想解除合法既存的夫妻关系,都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形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您可以提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证据,法院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可据此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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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50年产权工业用地为什么要用公司名义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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