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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办案例|酒吧营销是合同关系VS劳动关系
    份,后入职酒吧成为一名营销人员,采用固定时间打卡上下班,底薪加业绩提成的方式发放工资,于是在领取了酒吧一笔不菲的“入场费”(入场费即双方约定年业绩所预提的额外奖金)后,正式成为了一名酒吧的销售人员。天有不测风云,“新冠”疫情的到来对娱乐行业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导致酒吧停业,生意惨淡,销售的业绩也一落千丈。后该酒吧将郭某辞退,要求郭某承担未完成业绩的天价违约金以及双倍返还“入场费”,后双方争议纠纷不断,郭某被该酒吧诉至法院,历经二审判决。办案难点:经过研判,我们发现本案存在法律关系模糊,事实不清的难点。一、双方法律关系是酒吧诉请的“代理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二、双方所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存在无效情形。三、如何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一方面对销售人员进行高压管理,且无需支付任何最低工资和社保,一方面罔顾总所周知的疫情影响,大多数人员业绩都无法达标的事实,对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主张双倍返还“入场费”和天价违约金。为此,我们对证据进行了细致整理和补强。除了常规的工作群微信聊天记录、钉钉打卡上下班记录,每日开会记录、工资卡发放记录、迟到早退等罚款记录等,还对郭某签订的格式合同进行了逐条分析。虽然本案属苏州首例。但我们还检索到江苏省内南京中院判决2020苏01民终3266号判决,浙江省金华市中院2019浙07民终7106号判决等具备高度参考价值的有利判决。我们在代理意见最后也发出了大声疾呼:被告因为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后业绩完全没办法连续达标,又迫于原告处高强度的工作强度和考勤强度(病假不批)及各种罚款规章制度,身体透支严重并患病(本案已提交病材料),无奈辞职选择转行做托班教育培训。未曾想在原告处这份昼伏夜出高强度的工作除了换来一身伤病外,还会被诉请高达324000元的费用,愕然之下,全然不知所措。如果罔顾合同履行中原告对被告的强支配、强管控的事实,就凭借被告在入职当天在原告敦促和哄骗下匆忙之中所签的材料而承担巨额的债务,这将导致霍姆斯在所描述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劳动者毫无安全感可言。社会中的强权和财豪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都可以通过强势地位完全避开法律规则中对其不利的部分,承担更少的义务攫取更多的利益支配更多的人!~呜呼哀哉法院审理:第一: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酒吧与郭某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对于争议法律关系的定性,应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目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不应限于当事人所签合同的名称。酒吧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郭某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酒吧对郭某进行管理,并按月向郭某发放劳动报酬。郭某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酒吧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双方之间认定为劳动关系。第二:从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履约能力、履行过程、最终权利义务归属来看,酒吧与郭某双方存在明显不对等。首先,合同文本由酒吧提供,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不存在劳动关系”,含有不合理地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该合同条款本身应属无效。第三:案涉合同名为销售代理合同,实质上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首先,法律未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书面形式,不要求合同名称必须为“劳动合同”案涉合同在内容上已经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以下必备条款。第四,众所周知,酒吧行业受到疫情影响,酒水销售业绩大幅下滑、销售人员流动属于合理现象。按照合同约定,业绩不达标、销售人员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均为违约行为,酒吧以此向郭某等销售人员主张双倍返还预提费用、支付高额违约金,将造成其经营风险转嫁至劳动者的结果,显然有违公平原则。生效判决酒吧主张与郭某之间存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进而主张解除销售代理合同、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预提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全部未予支持。酒吧不服上述判决,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律师速评代理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代理商作为独立的个体或公司,代表委托人销售其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佣金或报酬。相较于下属员工,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关系更加灵活,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合作,互相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当然,到底是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乱。本案郭某本身的证据并不算充分,可以证明酒吧与营销经理强人身依附性的相关证据散见于其他营销经理手中,我们通过公证、走访进行多方取证,得以构建出该关键证据链。基于此,我们加大工作,在近日也取得类案再审改判的良好代理结果。本次判决再次证明司法审判实质正义的,则整个劳动部门法将名存实亡,任何实质上的事实劳动关系都可能会被用工单位通过类似的《合作协议》、《代理协议》所架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就无从谈起。
    刘毅律师 刘毅律师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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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伦经典案例——作坊打工涉污染,终担责
    理加工业务。周某某负责租赁场地、购买设备及原材料、操作镀铬作业、承接业务、结算货款,孙某某负责辅助操作镀铬作业,丁某某负责操作镀铬作业。其间,周某某、丁某某、孙某某将加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二楼操作间地面经下水管排放至外环境。经江苏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操作间附近土壤的金属检测数值均超标,其中重金属总镍、总锌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总铬、六价铬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2021年5月29日被告人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2年5月,江苏省苏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苏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丁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外排废水中重金属总镍、总锌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总铬、六价铬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办案2022年6月,作为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和会见当事人,全面掌握了本案案情。在会见当事人后,承办律师了解到丁某某文化程度比较低,要养育两个正在读书的儿子,父母也都是农民,没有经济来源,经济条件比较贫困。且本案中丁某某和周某某、孙某某有亲戚关系,且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丁某某只是暂时性过渡性的在作坊打工,不是主犯,获利较少。另外,通过查阅卷宗,承办律师发现丁某某在案发后的第一时间便表达了自己认罪认罚的想法,而且积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会见过程中,丁某某多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表示愿意积极做一些事情弥补自身所犯的过错。有鉴于此,承办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本案被告人丁某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被告人丁某某为人友善且已真诚悔过,回归社会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宣告缓刑;2、本案被告丁某某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获利较少,其本人的社会危害性也较小;3、本案被告人案发前从未受过刑事处罚,无犯罪前科,能深刻忏悔自己的罪行,属于初次犯罪。其本人的社会危害性极小,再犯的可能性几乎没有;4、被告人丁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因此,承办律师请求法院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缓刑。2022年10月27日,苏州市某区人民法院部分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丁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点评近年来,国家对环境污染重拳频出,行政执法及刑事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污染刑事惩处的比例不断提高。为此,两高三部印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明确了污染环境罪的适用范围及认定标准,但作为典型的行政刑事交叉案件,仍需面临许多法律之外的专业问题:确定污染物的性质;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和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以及防止损害扩大、生态环境的修复措施或方案;等等。就本案而言,本案的案发地,小作坊加工企业比较多,又多是以家庭为模式的小作坊,在其中打工的人员也由于文化程度较低、且急于挣钱糊口的心理,很容易在各种手续不全、没采取废水处理措施的情况下,走向犯罪的道路。通过种种案例,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马政鹏律师 马政鹏律师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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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伦经典案例——非法买卖穿山甲,最终涉刑被追责
    ,后出售给他人。2020年7月9日被告人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1年12月,江苏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向苏州市某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程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办案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和会见当事人人,全面掌握了本案案情。在会见当事人后,承办律师了解到程某某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其从小的思想就是靠山吃山,并且开了一家专卖当地土特产的店,平时也热心公益,为当地的养老院做了不少的工作。另外,承办律师也了解到程某某购买活体穿山甲并出售给别人,也只是为了自己土特产店里的生意,并没有意识到会涉嫌到如此严重的犯罪。另外,通过查阅卷宗,承办律师发现程某某在案发后的第一时间便表达了自己认罪认罚的想法,而且积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会见过程中,程某某多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表示愿意积极做一些事情弥补自身所犯的过错。有鉴于此,承办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本案被告人程某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被告人程某某为人友善且已真诚悔过,回归社会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宣告缓刑;2、本案被告程某某定期会去当地的养老院给老人送温暖,与其关押,不如让其为社会做点力所能及的贡献;3、本案被告人案发前从未受过刑事处罚,无犯罪前科,能深刻忏悔自己的罪行,属于初次犯罪。其本人的社会危害性极小,再犯的可能性几乎没有;4、本案被告人程某某在庭前已经登报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缴纳了罚金,可见其认罪态度及其的诚恳;5、被告人程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因此,承办律师请求法院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缓刑。2022年8月12日,苏州市某人民法院部分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程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点评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根据国务院和地方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保护。非法捕获野生动物名录内的动物的行为直接造成了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甚至可能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案发地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拥有近70万亩林地面积,200余种野生动物被列入保护名录,数量均居全省县级行政区划之首。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全境范围都被划定为全年野生动物禁猎区。法院对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科处刑罚,既彰显刑法的威严,同时也是对自然法则的遵从。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马政鹏律师 马政鹏律师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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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伦经典案例——抢劫罪中暴力胁迫手段的认定问题
    市某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姚某基本案情姚某于2020年7月30日至上海某地,趁被害人潘某(女,51岁)不备之际,从其背后拉扯背包(内有苹果牌iPhone11型手机1部等物),遭潘某强烈反抗。被告人姚某夺包未果遂弃包逃离,造成潘某倒地受伤。经鉴定,涉案苹果牌iPhone11型手机价值人民币3508元;被害人潘某构成轻微伤。案件焦点姚某所采用的“夺包”行为是否属于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手段。各方意见1、公安机关认为:姚某在路口以索取财务为目的,强行拉拽受害人潘某,导致受害人潘某轻微伤,属于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以姚某涉嫌抢劫罪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2、检察院意见: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在审查逮捕时将姚某的抢劫罪变更为抢夺罪。3、法院意见:姚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律师办案要点1、会见本律师作为姚某的辩护人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到当事人,仔细询问事情经过。包括姚某的犯罪动机,事发地周边环境(包括路口特征、植被、天气情况、摄像头情况、受害人体貌特征等情况)尤其关注姚某具体的行为内容,了解到姚某并未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反抗夺取财物的行为。这一事实对于案件定性至关重要。2、把握时机敢于提出问题(1)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后,第一时间提交委托手续,查询到承办检察官,仔细的梳理案件事实,再次会见姚某核实案件情况。同时检索相关案例,确定了抢劫罪变更抢夺罪的辩护思路,并就该意见与检察官充分沟通,要求其补充调取对姚建宇有利的监控视频。经过数次的沟通,并提交相关案例,听取受害人意见,最终成功在审查逮捕阶段,将姚某涉嫌的抢劫罪罪名变更为抢夺罪,进而使姚某的法定刑期从三年以上变更到三年以下。(2)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经过仔细的阅卷,验证了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案件的判断。了解到本案中,姚某并未实际取得他人财物,属于未遂,受害人潘某仅仅是轻微伤,建议家属及时对潘某予以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在律师见证下姚某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对姚某某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本案中,姚某仅实施了拖拽包的行为,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抢劫罪要求对受害人使用了暴力压迫行为,本案中姚某供述、现场监控、受害人伤情,均能证明姚某并未对人使用暴力。因此最终定性为抢夺罪。
    马政鹏律师 马政鹏律师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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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征地补偿法律知识
  • 南京征地补偿法律专辑
  • 征地中未审批的建筑是否能够得到补偿金
    征地中未审批的建筑是否能够得到补偿金
      征地中未审批的建筑属于是违法建筑或是超期临时建筑的,拆迁时不能够得到补偿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该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期的临时建筑,可获得相应补偿。
    征地审批权限
    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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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款应该如何分配给家庭成员
    土地征收款应该如何分配给家庭成员
      土地征收的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承包权限平均分配给家庭成员。承包农村的土地都是以户为单位,在一户内的家庭成员享有相应权益。一般是由家庭成员内部协商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
    征地补偿分配
    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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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如何决定分配
    征地补偿款如何决定分配
      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补偿方案进行分配。一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款有异议的,可申请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由政府作出裁决。
    征地补偿分配
    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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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要签协议吗
    征地补偿要签协议吗
      征地补偿是要签协议的,签订完补偿协议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征地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一般是行政诉讼。
    征地青苗赔偿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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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处理一般违建拒不拆除问题
    如何处理一般违建拒不拆除问题
      一般违建拒不拆除问题的处理方式是通过政府强制性拆除,但违建强制性拆除的前提条件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等。拆除违章建筑的具体时间法律并没有特殊规定。
    征地拆迁纠纷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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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照刚拿到上高速会受到怎样处罚
    驾照刚拿到上高速会受到怎样处罚
      驾照刚拿到上高速会受到的处罚是处二十到两百元的罚款,但如果上高速有三年驾龄的人员在副驾驶陪同,一般不会受到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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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共六个章节,四十一条条文。其内容包括了总则、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附则。该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村民自治组织法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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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依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依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供参照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转让方式具体有买卖、抵债、交换、作价入股、合建、赠与和继承这七种。流程首先要提出转让申请,接着等到受理申请,当受理后经过五天的初审和三天的审核后,通过审核的即刻缴纳税费,由相关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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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是有关登记部门给土地抵押权人或者他项权利人颁发的土地权利证明,土地他项权证不是土地证,其有效期就是实际上的债务清偿期,只要抵押权人有该项凭证,就可以行使土地的相关权利,土地他项权证可以换取房产证,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到房管局等政府部门办理。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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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协议书怎样写
    征地协议书怎样写
    征地协议书要写明征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接着说明具体的征地事由,合同当事人各自的合同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订立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如果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导致协议无效,从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可以直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处理。
    征地协议书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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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包括了土地使用者、土地出让、土地管理监督、土地开发经营等内容,其制定过程严格遵循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其中,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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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调基金征收范围
    价调基金征收范围
    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主要涉及旅馆业、旅游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工商业、运输业。其主要来源有,政府财政对粮食、蔬菜、猪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价格补贴或预算拨款。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
    价调基金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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