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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外债怎么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5:26:4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做什么事的时候,很有可能就不够资金,比如创业等等,当我们资金不够的时候,就会需求他人的帮助,给予一定的资助,等到有能力的时候再还,那么夫妻离婚了外债怎么分?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离婚了外债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了外债怎么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仍然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具体偿还办法是:假如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假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因债务未到期不愿偿还的,则由离婚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倘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怎么认定

  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夫妻双方有没有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在共同举债的合意,或事前事后虽没有举债的合意但却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为家庭共同生活购买生活用品、共同出资购房、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等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在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债权人只要证明该借款发生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在涉及夫妻双方债务承担关系时,应当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该借款系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家庭共同生产或生活,如证据不足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没有离婚协议能直接离婚的吗

  没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自愿离婚必须以协议书形式表明具体意愿;只有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既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应该签订离婚协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如果有财产和子女问题,在协议中一同解决。所以提供离婚协议书是硬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夫妻离婚了外债怎么分、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怎么认定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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