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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0 15:28:35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我们订立合同会约定一个合同履行期限,规定双方在这个期限内要达到什么目标、完成自己的任务等,但是,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元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变更以原已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也无合同变更的余地。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取消;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三、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自行进行协议补充。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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