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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6 14:52:18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分居书面协议、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邮件、证人证言等。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一致。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一、夫妻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以下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三、夫妻分居证明怎么写

  夫妻间分居协议书写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分居期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法律快车提醒,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分居的期限。

  5.分居的终止。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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