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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6:00:15 人浏览

导读: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保证人在债务人没有办法还钱的时候有还钱的义务。那么,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关于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

  一、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

  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告可以仅起诉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二、保证人的条件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三、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692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当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人的时候可以只起诉保证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条件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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