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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8 16:27:07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不可以撤销,这是因为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的赠与行为应当是具有人身关系的、体现了夫妻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并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

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一、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是不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目的,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理由如下:

  1.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夫妻双方的合意。

  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行为。

  二、父母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

  父母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

  法律快车提醒,赠与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赠与合同更有证明力,当事人申请办理赠与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予。

  三、离婚登记多少天能撤回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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