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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30 15:23:00 人浏览

导读:

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与他人进行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有恶习不改和其他感情破裂情形。

哪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哪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法律快车提醒,有下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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