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导读:
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的具体条款,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委托事由、委托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委托合同是不需要去公证的,是否进行合同公证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自身意愿确定。
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当事人条款。
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报酬。
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不需要公证。委托书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委托书必须双方签字。委托书是双方的意思,原则上,受托人需要签字来表示对委托的认可。一旦签字,委托将生效。但受托人未签字的,受托人向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有效。法律快车提醒,如果不出示,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如果要保证委托事项,最好签订委托协议,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隐患。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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