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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2 11:01:52 人浏览

导读:

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具体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的格式合同不符合公平原则,是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义务并减轻自身责任而订立的不平等合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合同签订时留意空白;违约责任不对等;不可抗力方面等内容。

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是指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意是为了交易方便,不必在每次交易时都起草新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合同方一般应采取加粗、加下划线等方式对涉及合同相对人利益的条款进行标注,以起到提醒作用。

  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

  1.签订合同时留有空白。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2.违约责任方面不对等。对购房者的要求苛刻,对自己却想方设法规避一些责任,这是一些开发商的共性,具体体现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设立的不对等。

  3.不可抗力方面。面对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人们可以理解为是不可抗力。然而,在房地产企业的眼里,不可抗力却有着另外的版本。

  三、格式合同遇到霸王条款如何处理

  格式合同遇到霸王条款的处理方式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实践当中,为了贯彻尊重订约人意愿、鼓励交易的原则,一般不随意适用合同无效的规定。对于格式条款也是如此。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并没有明确 表示排斥相对人请求变更和撤销该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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