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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里面的提存啥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3:48:12 人浏览

导读:

许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都会看到提存这个字眼,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提存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那么,提存是啥意思?提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官司里面的提存啥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官司里面的提存啥意思

  一、官司里面的提存啥意思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该制度的确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迟延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二、提存的原因主要有什么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指债权人有义务受领标的物的给付但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标的物。受领标的物既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属于债权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适当履行,也因债权人的拒绝受领而达不到还债的目的,令债务人无限期地等待下去而给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此,在拒绝受领后,只有允许债务人提-存才是兼顾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利益的最佳途径与措施。

  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下落不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二是债权人失踪(宣告失踪),其继承人不清。第一种情况,不仅指债权人本人不清,地址不详,也应包括债权人的代理人不清、地址不详,否则,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的代理人履行债务。第二种情况应增加债权人失踪、尚无代管人一项,因为有财产代管人,债务人就可向该代管人给付。

  3、债权人死亡(或消失)或者丧失行为能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或者继受人的。

  三、提存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自身性质而产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债权人负责对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赔。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提存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提存指的是债务人将债务标的交给提存机关,债之关系消灭的活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官司里面的提存啥意思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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