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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一定要营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6 11:19:25 人浏览

导读:

当今很多人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被他人故意拿去使用,构成肖像权侵权行为。有时候我们会疑惑当事人并非出自营利目的而使用对方肖像属不属于侵权行为。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一定要营利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你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一定要营利吗

  一、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一定要营利吗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不一定要营利。《民法典》删除“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要素,避免肖像权保护范围的不当缩小,为肖像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清晰指引。《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摄影爱好者拍摄他人照片上传个人社交媒体,虽然难以认定其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他人同意仍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二、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几种

  (1)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如,利用修图软件恶搞他人照片、使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形象等行为;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偷拍他人等行为;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摄影师未经模特同意将摄影作品公开发表等行为。

  三、如何维护肖像权侵害行为

  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结合上面几点情况来看,如果发现自己的肖像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而被对方拿去使用,哪怕对方不是出自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对方也是构成肖像权侵权行为。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关于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一定要营利吗的有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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