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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离婚了法院有权拍卖车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3 13:44:19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夫妻之间一方的大部分债务被确认为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规定拍卖该共同财产,然后用拍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那么夫妻俩离婚了法院有权拍卖车辆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夫妻俩离婚了法院有权拍卖车辆吗

一、夫妻俩离婚了法院有权拍卖车辆吗

离婚法院有权拍卖车辆。但是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二、撤回拍卖的情形

《法院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全文》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并通知竞买人。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

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三、法院拍卖的条件

(一)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二)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三)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四)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俩离婚了法院有权拍卖车辆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离婚法院有权拍卖车辆。但是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法院拍卖必须有拍卖根据、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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