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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09:52:50 人浏览

导读:

股权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因为公司性质的原因导致不能继承,那么也是可以继承股权的财产性质的,股权作为一种财产继承的规则是什么。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股份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股份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股份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股权继承工作的流程:

(一)到公证处提交股权继承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

(二)由公证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到股权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备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继承规则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权的财产权利。但其股东资格是否能够继承,要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相关规定。若有,应当依据公司章程执行;若没有,则股东权利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如何确定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民法典,股东死亡后,若已有遗嘱、或其他约定的,按遗嘱和约定继承。若没有,则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即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股东资格顺利继承后,公司应及时完成变更登记,向继承人重新发放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三、遗产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股权继承在公司章程内没有限制继承股权,那么是可以继承的股权,并且办理变更股权登记的,如果章程限制继承,那么只能继承股权价格。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股份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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