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侵权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

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了刑事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有减少,但并不是杜绝了,如果醉酒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

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无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事故

(一)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由上可知,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已构成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全部或主要责任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总之,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如果对方没有过错,那么醉酒方全责,如果均有过错,那么醉酒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分责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