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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16:47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肇事方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对受害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请求双赔偿吗?更多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吗的相关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双赔偿

赔偿项目分为三种:重复赔偿项目,兼得项目,专属项目。

重复赔偿项目是指一些物质损失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兼得项目是指残疾和死亡赔偿金。

专属项目是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大家如果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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