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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诉讼费收费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58:1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随意剥夺我们的生命。生命权也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我们发现生命权受到侵害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生命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命权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生命权诉讼费收费标准

  生命权纠纷案件诉讼费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应该以侵犯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标准,按规定收取诉讼费。侵犯生命权案件诉讼费的标准为诉讼额的1%。

  二、生命权的内容是什么

  生命权的内容无疑应指其权能或权项,一般认为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和生命利益支配权。

  (一)生命权首先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生命是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故生命权的基本内容,说到底就是维护生命的延续,也就是保护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

  (二)生命利益支配权问题。生命权中是否包含生命利益支配权,实际上意味着生命权的主体是否可以处分自己的生命的问题。

  三、生命权有哪些保护义务

  (一)公法义务。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应当积极地保护生命。在立法上,涉及生命权的立法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所谓"撞了白撞"的法规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二)私法义务。特殊行业工作人员依法负有积极救助生命的义务,医师不能因为患者未交医疗费等理由而见死不救。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合同当事人负有保护相对人生命权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主体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生命权受侵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劳动法上,用人单位应采取积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职业病,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时救济。

  (三)道德义务。尽管在道德上每位社会成员均负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义务,但法律却不宜规定普通社会成员对他人所遭受的死亡危险负有积极的救助义务,普通人的"见死不救"也不能成为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生命权诉讼费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应该以侵犯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标准,按规定收取诉讼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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